各学院:
根据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全省高校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通知》(甘教思函[2014]12号)精神,现就我校评选研究生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
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,原则上从二、三年级研究生中评选。
“三好学生”4名,优秀学生干部2名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“三好学生”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.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。
2.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。2013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,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,2014年应届研究生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,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突出。
3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,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。
4.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,热心为同学、班级、学校和社会服务,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。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。
(二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.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。
2.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。2013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,德育课成绩不低于85分。2014年应届研究生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。
3.热心承担社会工作,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,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4.现担任校研究生会、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一年以上,获得校级“研究生模范干部”奖励。
三、评选推荐程序
1.各学院按评选条件择优推荐1名“三好学生”候选人。
2.校研究生会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2-3名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候选人。
3.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查、联评。
4.校领导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公示一周后上报教育厅。
四、评选报送要求
请各学院于
联系人:蒋玲 联系电话:7971196
附件1:《甘肃省高校“三好学生”推荐审批表》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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